政策文号:穗埔组通〔2024〕6号
实施日期: 2024-02-08
牵头单位:组织部
失效日期:2027-02-07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部署要求,大力建设国际人才自由港,促进“三城一岛”重点平台加速人才集聚,以人才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实施企业家聚能行动
1.遴选突出贡献企业家。大力集聚具有国际眼光、创新精神、高超管理水平的企业家,每年遴选不超过20名为本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依托海归小镇等载体建设企业家寓所,给予突出贡献企业家最长3年免费居住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2.聚集领军企业家。围绕重点产业遴选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对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创业资助和最高1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扶持。对团队带头人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
3.培育新星企业家。面向全区中小企业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新星企业家,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认定优秀管理人。每年从经营贡献突出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企业获得企业人才奖的人员中择优认定不超过20名优秀管理人,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树立经营管理人才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
5.引进先锋投资人。大力吸引以投资科技创新、实体产业为导向的投资人才,根据投资额、企业贡献等因素,评选一批先锋投资人,颁发人才证书,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符合本区企业人才奖条件的,按企业人才奖给予支持。对重大投资人才,可按“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二、实施科技人才领跑行动
6.杰出科技人才(A类)支持。新引进的重大项目中,对战略科学家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将项目资助与人才奖励进行一揽子支持,个人可认定为杰出科技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最长10年免费科学家寓所。(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局等各产业、招商主管部门)
7.优秀科技人才(B类)支持。紧扣产业需求采用多元化方式遴选科技人才,每年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顶尖水平、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要突破的优秀科技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未申领购房补贴的,可给予最高30万元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8.精英科技人才(C类)支持。每年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突出成果的精英科技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未申领购房补贴的,可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9.新秀科技人才(D类)支持。每年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遴选一批科技创新有先进代表性的新秀科技人才,优先支持青年人才,按在本区实际购房金额的80%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未申领购房补贴的,可给予最高12万元生活补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0.大力引进科技人才。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科技人才,经本区推荐入选国家级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资助(含伯乐奖)。入选广东省级、广州市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给予相关支持。(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11.鼓励人才扎根贡献。每年择优认定不超过20名扎根本区发展10年以上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赋予其人才推荐权,被推荐人可享受区科技人才评审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实施青年人才强基行动
12.博士后资助。对本区新设博士后站(基地)、博士后创新中心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设站资助。设站(基地、中心)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5万元招录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50万元。对在站(基地、中心)博士后,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在站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获批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出站(基地、中心)博士后到本区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经认定给予最高40万元安家费。(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优秀青年培养资助。对本区具有博士学位培养点的科研院所选派优秀青年到境外知名高校进行国际博士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定向回本区工作的人才,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大人才对外开放,深化与境外知名高校合作,围绕产业需求开展创新型人才培养,拓宽青年人才国际视野,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培养经费支持。(牵头单位: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各相关单位)
14.青年大学生新入户奖励。大力引进青年人才,对新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人才,按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新入户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技能人才支撑行动
15.技能工匠资助。每年遴选不超过20名技能工匠,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技工人才住房补贴。每年遴选不超过10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不超过500名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给予每人6000元住房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对在本区重点产业新获评副高、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4000元、8000元培养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新入户本区且属于首次入户广州,在本区工作满1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新入户奖励。(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鼓励区内企业主导开发新职业标准或职称评价标准,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给予20万元资助。区内企业组建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的,给予15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8.技能大赛补贴。每年举办区级技能大赛,对获奖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00元补贴。获得国家、省、市技能大赛奖项的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技能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向本区引进或输送高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每引进1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引才补贴,同一机构每年最高10万元。(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经认定的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建设资助,经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每年5万元运营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设立专项资金,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战略合作,为本区企业定向培养人才。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生态链学徒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紧缺人才补链行动
20.壮大产业紧缺骨干人才队伍。加快产业紧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领域的优质企业给予紧缺骨干人才奖励名额,按个人年度工资薪金分档奖励,每人最高20万元。支持产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
21.扩充医疗卫生紧缺人才队伍。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人才入选广州市人才工程急需紧缺引进项目的,每年给予最高36万元安家补贴,补贴期3年。建立柔性引才制度,对柔性引进的优秀医学团队,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加强本区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对新引进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儿科医护人员,按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5万元、硕士研究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万元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加大区内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名医生,给予每人10万元工作补贴。(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22.强化基础教育紧缺人才队伍。择优引进一批基础教育杰出人才、骨干人才,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杰出人才给予税后150万元安家补贴和96万元生活补贴,骨干人才给予税后80万元安家补贴和30万元生活补贴;柔性引进不纳入本区事业编制管理的基础教育杰出人才、骨干人才,参照本区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人员,分别给予最高2倍、1.5倍年薪。(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3.开发重点领域人才。加快重点领域人才开发,围绕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金融投资、知识产权、乡村振兴、文化艺术、游戏电竞等领域人才。(牵头单位:区金融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新闻出版局)
24.构建引才服务支持体系。遴选一批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引进和项目落户服务,经认定给予每个机构每年3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每引进1个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服务奖,同一机构每年奖励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遴选一批有优质人才资源的机构建设引才工作站,每引进1名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引荐人才奖。同一机构每年奖励最高300万元。(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加快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选聘高端或紧缺人才,经认定按猎头费用50%给予猎头服务奖,单笔最高30万元,同一机构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入园机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场地租赁补贴。举办交流会展活动的,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产业园运营管理单位给予每年最高150万元运营补贴,按运营业绩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实施人才环境提升行动
25.人才安居服务。建设人才蓄水池,每年遴选一批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人才,国内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或当前急需人才纳入人才蓄水池,实施分类管理,提供人才公寓、办公卡位、人才入户、人才绿卡等各类人才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市民待遇,优先办理落户。为高层次人才配备专业化人才管家,提供人才安居、交流联谊、生活关怀、企业落户、政策咨询、项目申报等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
产业紧缺骨干人才,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或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可申请最高90平方米50%租金补贴的人才住房,补贴期不超过2年。(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6.人才乐业服务。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专区”,提供人才引进、户籍办理、职称评审等综合人才服务。实施人才商事服务“极速办”,制定“即办清单”,实现“即来即办、当场出照(证)”。优化“人才线上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政策兑现“少带资料、少跑现场”。在知识城、科学城、海丝城、生物岛建设人才服务阵地,升级国际人才会客厅、国际人才自由港等阵地,为人才开展项目路演、产业对接、学术交流、智慧会议等提供场地支持。优化升级“黄埔人才卡”,定制“黄埔人才码”,实现“服务‘码’上办、便利‘码’上享”。(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区委组织部)
对接人才企业用人需求,完善招聘服务,组织社会和校园招聘,解决人才企业招人难问题。开辟区知识产权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高端人才绿色通道,为人才提供知识产权线上线下全流程便利化服务。对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人才企业给予保费支持。搭建“人才金融服务超市”,为人才企业提供股权投资、科创信贷、产融合作、上市辅导、融资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知识产权局、区金融局)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或专业机构到本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招聘等服务活动。评选“最美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人员联谊会”“青春黄埔行”等特色人才活动,促进人才展示和资源对接。(牵头单位:区科协、团区委、各相关单位)
27.人才畅行服务。设立广州移民事务服务中心黄埔分中心和生物岛人才服务工作站,提供一对一办理人才出入境业务服务。设置人才服务专窗、开辟绿色通道,为外籍人才办理出入境、停居留等事项提供便利。开设专窗专人受理外籍人才永久居留证申请。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签发最长有效期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实行“一窗办理、并行受理”。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经区人才主管部门、区大湾区办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办理1年多次往来港澳人才签注。(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充分发挥广州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优势,用好在知识城实施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等省级权限优势,为外籍人才办理来华工作许可与出入境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提供“机场便捷通”服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内贵宾或国际嘉宾通道接送机服务。(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28.人才健康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开展免费高端体检,建设高端人才健康服务中心提供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免费中医药服务,在区定点医院就医可享受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统筹区内运动场馆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健身场所。统筹区内文化旅游资源,向高层次人才免费开放,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提供多元文体服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知识城开发建设办、生物岛管委会)
29.上管老服务。符合条件的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可申请一套最高120平方米50%租金补贴的人才住房,补贴期不超过5年。(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符合条件的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每年提供一次免费体检服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30.下管小服务。非本市户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享受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协调区内国际学校,优先满足外籍人员子女幼儿园至中学的就学需求。(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2月8日引进的人才或项目在本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符合相关奖励条件的,可参照本政策措施执行。《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穗埔组通〔2021〕2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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